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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游泳专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1-17 浏览量:1254 新闻来源: 【字体:      

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花样游泳专委会 管理制度(拟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花样游泳专业 委员会。

第二条 性质:本会为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下设的 专业委员会,是由北京市从事花样游泳运动的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 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专委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 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 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 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负责人遵纪守法,勤 勉尽职,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所有围绕北京市青少年花样游泳 运动的相关单位,改革创新、求真务实,进一步丰富青少年 体育活动的内容,促进花样游泳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提升青 少年花样游泳运动水平,增强广大青少年身体素质,为体育 强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本专委会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北京市青少年体 育联合会,注册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民政局。本会接受上级和 业务主管部门及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专委会的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块玉南街 31 号楼主楼二层。 活动地域: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专委会的业务范围是: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 运动的普及推广、政策宣传、竞技竞赛、技术培训、专业研 究、对外交流、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展览展示、会议服务、 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公益活动,承办委托。具体为:

(一)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的普及推广与政策宣传: 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开展普及与推广、宣传与交流,扩大 行业组织的对外影响,提升青少年花样游泳俱乐部业务管理 水平,增强行业组织核心竞争力;

(二)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领域相关的竞技竞赛: 围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领域策划、组织与开展各项活动、 赛事;

(三)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相关的技术培训、等级 考核和专业研究:研发、引进、推广先进的青少年体育管理 方法与手段,开展培训、研讨、咨询、科研等工作。举办若 干的花样游泳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培养了一批教练和裁 判人才,提高北京市花样游泳项目的人才基础;

(四)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咨询 服务:会刊、年鉴。围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科研领域研发 搭建相关系统平台,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信息资源利用。组 织专家在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领域开展咨询服务;

(五)开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相关的对外交流、展览 展示及会议服务:围绕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领域开展国际交 流与合作,举办国际、国内学术和经验交流、展览展示等各 项活动,并提供会议服务;

(六)推行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相关的行业规范和行业 标准:推动形成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模 式,研究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开展相关教育培训与 管理服务,加强会员诚信自律;

(七)公益活动:开展与青少年花样游泳运动相关的公 益活动;

(八)承办委托:承接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 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和委员任期

第七条 本专业委员会实行委员制和主任委员负责制, 委员总数以 10-15 人为宜。

第八条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1 人、 秘书长 1 人、委员若干。

第九条 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协会推举担任,副主任 委员由加入委员会所属单位推举投票担任,副主任委员可以 连任,但原则上副主任委员连任不超过 2 届,隔届可以再任。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本专委会要坚持民主原则,委员会全体会议每 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问题、年度计划等都要经过全体专委 会成员讨论决定,特殊情况可由正、副主委研究决定,并及 时报告本会。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一条 专业委员会应认真贯彻委员会宗旨,切实制 定活动计划,积极组织相关活动。本会年终将根据有关规定, 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专业委员会成立后,2 年内不开展相关活动, 经本会审核后报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调整专业委员会主任 委员。

第十三条 专业委员会成员违反《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联 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由本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经常务理事会审批,予以调整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撤消 该专业委员会委员。

第六章 专委会运营合作模式

第十四条 专委会成员每年可以提交承办青体联杯花样 游泳比赛申请,经专委会投票后可以主办青体联花样游泳赛 事。

第十五条 专委会成员可以参与初始版之后更新版的花样游泳考 试内容制定及提交承办花样游泳考级的申请,经专委会投票后可 以开展花样游泳考级招生事宜并获得考级项目报名费总利润的 20%分成。其他参与考级报名的专委会成员可以按报名人数比例 分配考级总利润的 30%分成,剩余 30%协会用途,20%作为专委 会备用基金(按周期会向专委会成员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专委会成立后将积极开展花样游泳周边产品 (例如: 考级指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考级课程服务、考级指定服装、定 期举办花样游泳大师课、花样游泳表演赛等)业务的开发,专委 会成员可按参与程度分配利润的 30%分成。(参与程度可根据 以单位为个体参与的学员数量或课程服务的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 协会关于委员会会员明年花样游泳项目的整体安排:

1、 花样游泳等级考试,计划每 3 个月一次。

2、 花样游泳线上考试辅导课,计划每 3 个月一次。

3、 花样游泳上半年初级赛事(可申请承办)。

4、 暑期花样游泳大师课。

5、 寒暑假国外游学、比赛、教练输出活动(参与)。

6、 花样游泳高级别赛事(参与 宣传)。

7、 花样游泳圣诞表演赛。

                                                                                                                                                                          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花样游泳专业委员会

                                                                                                                                                                                               2023 年 1 月 6 日